《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解读

2020-11-24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国办发〔2020〕29号)要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宽进严管、协同共治,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征求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基础上,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通知》围绕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企业活力共提出四个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提出了全面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办、一日办结”,持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能力,大力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印章应用等。

  二是持续深化注册登记制度改革。提出了加大住所与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力度,提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核名智能化水平等措施。

  三是切实简化相关涉企生产经营和审批条件。提出了优化提升涉企经营审批服务,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推进强制性产品认证惠企政策承接落地,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改革,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等措施。

  四是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出了加强企业信息公示,推进智慧监管,健全联合惩戒机制,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等措施。

  三、出台意义

  《通知》承接国家要求,对标对表国内先进省份,并结合我省实际,在全面落实国家统一部署的同时,又推出了若干创新性的的改革举措。这些措施的落实,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为加快我省一流营商环境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