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教〔2022〕93号


关于下达2022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教〔2022〕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经研究,现核定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2022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项目代码:Z135050000015),详见附件。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 教育支出”相关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切实发挥省级统筹作用,指导县(市、区)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多种形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进一步巩固幼儿资助制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获得资助。 

  二、地方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要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统筹安排中央补助资金和自有财力,继续加大对脱贫地区支持力度。要按照《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73号)要求,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要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同步分解省以下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附件:1.2022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表 

        2.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财政部  教育部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