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 2022 年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3-30 来源:桂林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有关单位:

《桂林市2022年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325

 

桂林市2022年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确保完成2022年重大项目建设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2,全市推进市层面重大项目共计1047项,总投资9708.5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084.78亿元(详见附件)。

(一)按建设性质划分

前期项目241项,总投资3289.07亿元;新开工项目185项,总投资937.10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01.13亿元;续建项目510项,总投资5186.5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795.10亿元;竣工投产项目111项,总投资295.8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8.55亿元。

(二)按行业划分

1.基础设施项目224项,总投资1911.0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11.84亿元。其中:交通类46项,总投资467.5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3.79亿元;能源类45项,总投资493.9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6.72亿元;水利类18项,总投资143.2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3.39亿元;城市基础设施类115项,总投资806.2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7.94亿元。

2.产业项目610项,总投资6695.48亿元,年度计划投710.13亿元。其中:工业类216项,总投资2146.9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80.65亿元;农业类30项,总投资206.3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8.79亿元;服务业类364项,总投资4342.2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10.69亿元。

3.社会公益项目175项,总投资816.7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47.56亿元。其中:教育类39项,总投资232.7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1.49亿元;卫生类26项,总投资104.6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2.20亿元;文化类11项,总投资38.4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98亿元;体育类4项,总投资3.10亿元,年度计划投资0.9亿元;其他社会类95项,总投资437.80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6.00亿元。

4.节能环保项目38项,总投资285.2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5.26亿元。

(三)按责任单位划分

灵川县含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70项,年度计划投资80.88亿元;全州县94项,年度计划投资97.93亿元;兴安县60项,年度计划投资74.07亿元;永福县51项,年度计划投资36.40亿元;阳朔县37项,年度计划投资45.93亿元;灌阳县21项,年度计划投资11.85亿元;龙胜各族自治县32项,年度计划投资12.65亿元;资源县15项,年度计划投资13.85亿元;平乐县69项,年度计划投资45.69亿元;荔浦市70项,年度计划投资67.52亿元;恭城瑶族自治县27项,年度计划投资20.83亿元;临桂区123项,年度计划投资149.56亿元;象山区36项,年度计划投资25.52亿元;秀峰区46项,年度计划投资62.51亿元;叠彩区41项,年度计划投资51.80亿元;七星区94项,年度计划投资78.53亿元;雁山区20项,年度计划投资20.78亿元;临桂新区44项,年度计划投资61.79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51项,年度计划投资78.19亿元;漓江风景名胜区管委会1项,年度计划投资0.50亿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10项,年度计划投资9.20亿元;市交通运输局4项,年度计划投资25.50亿元;市水利局2项,年度计划投资2.10亿元;市卫生健康委5项,年度计划投资2.57亿元;市城管委11项,年度计划投资5.71亿元;市国资委2项,年度计划投资0.23亿元;交控集团5项,年度计划投资2.2亿元;旅发展1项,年度计划投资0.50亿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项、经投集团3项、旅股份1项,均为前期类项目。

二、工作责任

(一)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三大园区管委会责任对各自全年重大项目建设的推进负总责,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1.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县(市、区)、园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加强项目建设进度的跟踪服务管理。

2.解决本县(市、区)、园区内项目建设涉及的征地、拆迁、环境容量和项目建设资金等问题。

3.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做好土地收储等方面工作。

(二)部门责任

     贯彻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能,做好项目前期和建设过程中的服务保障工作,对项目推进中涉及向国家、自治区层面对口部门审批的事项,负责主动跟踪协调,积极向上级对口部门进行汇报,做好相关衔接沟通工作。指导项目业主及时运用相关优惠政策,加快项目推进。配合做好争取国家、自治区层面对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的政策和各层面重大项目的支持工作。各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全力支持、配合、服务项目建设。

(三)市重大项目推进办公室责任

负责全市重大项目的整体布局,年度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全市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进行协调管理,协调和督促重大项目实施;每月收集梳理并通报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进度,及时、全面、准确汇总上报项目实施情况;协调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相关问题;协调解决各项目责任单位上报的需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汇总上报市人民政府研究;组织开展重大项目督查工作;组织对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的考评工作。

(四)项目业主单位工作责任

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负责全面做好项目推进工作,按年度工作目标、建设内容、时间节点要求,积极推动项目建设。按月度向牵头单位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和项目推进工作中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做好项目月度报表及其他临时要求的填报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创新和完善前期工作推进机制

1.完善前期工作统筹推进制度。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的要求,特事特办,加快实施并联审批,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2.健全责任机制。要按照项目相关部门和项目的具体情况,对项目的前期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和细化,确保各项任务、措施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完成时限明确。

(二)强化建设要素保障

1.强化解决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积极向上对接争取自治区多安排我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进一步完善集约节约用地的考核奖惩机制,促进集约节约用地。

2.强化筹措项目建设资金。争取国家、自治区进一步加大对我市的资金支持力度,各级财政性资金要优先用于保重点、保配套、保收尾,集中有限财力办大事;构建政银企合作平台,引导银行信贷资金倾斜支持重大项目,扩大贷款规模;进一步发挥各类投融资平台作用,全力指导和促成一批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申报企业上市、发行债券。

3.强化政府资源的管理和调度。用好用活市本级财政资金,所有的政府基本建设资金一律纳入计划管理。市区内的桥梁、隧道等市政设施项目,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吸引有实力的民间资本参与投资;城市的道路、公共停车场等纯公益性项目,要探索通过拍卖其独有的公益事业方面的管理权、经营权及使用权等方式,吸引民间投入,尽可能实现政府投资最小化、社会效益最大化。

(三)加强项目管理和协调服务

1.完善领导负责跟踪服务制度。县(市、区)四家班子领导和部门领导继续带头跟踪服务重大项目,实行重大项目定负责领导、定推进时间节点、定完成工作量、定奖惩措施。

2.市重大项目推进办公室每月收集梳理并通报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进度、突出问题以及解决的措施或建议,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围绕项目建设目标,前移服务关口,督促项目业主排出倒计时工作计划,深入项目建设第一线,现场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3.细化目标任务,强化进度监管。市重大项目推进办公室编制重大项目建设年度目标,细化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对重大项目建设的责任制落实、前期工作进度、工程形象进度、资金管理等工作进行明确,加大进度监管力度。

4.加强项目工作培训。市直相关审批单位要定期举办项目报批工作培训班,确保项目早落地、早开工、快建设、早投产。

5.强化城市规划管理,持续发挥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作用。项目建设应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获批的相关内容,避免因违规调规导致项目工作进度迟缓。

(四)强化督查工作

1.按规定开展督查工作。加大对项目存在问题的协调处理力度,加强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确保项目按期实现开竣工,建设进度达到计划要求。

2.强化责任追究制。对由于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项目进展缓慢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并约谈该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情节严重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五)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切实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的宣传工作。对项目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深度挖掘报道,对特别重大和标志性的项目要形成连续性深度宣传报道,努力营造重大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

(六)实施专项考核

运用督查成果,开展推进过程考核、任务时间节点完成情况考核、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并通报年度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与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列入市级层面绩效考核范畴,并作为干部使用依据。

附件:1.桂林市2022年重大(前期)项目投资计划表

2.桂林市2022年重大(新开工)项目投资计划表

3.桂林市2022年重大(续建)项目投资计划表

4.桂林市2022年重大(竣工投产)项目投资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