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安徽省2023年重点项目清单(第二批)。清单包含项目1451个,其中A类项目472个,B类项目979个,涉及新能源、生物制药、棚改等领域。
10月17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同意开展第三批省级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的通知》,经研究,同意济南市南部山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等8个项目(名单见附件)开展省级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工作,期限为3年。
10月7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2023年第四批市重大项目增补计划。按照《东莞市重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按程序审定,同意将绿通新能源电动车增资扩产项目(三期)等50个项目增补为2023年市重大建设项目;将祐富百胜宝总部项目等39个项目增补为2023年市重大预备项目。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办数据〔2023〕130号),经单位申报、各地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确定河南中钢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于大数据的钢铁信息交互平台”等46个项目列入2023年河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项目。
9月7日,天津市发改委公示拟纳入天津市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清单,共包含3个集中式光伏项目、7个集中式风电项目,总装机规模2384.1MW,其中光伏856MW、风电1528.1MW。
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在组织各区申报、严格材料审查的基础上,对风电项目开工率或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完成率未超过50%的区所申报项目进行了专家评审,确定了本批拟纳入2023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清单(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7日至9月13日。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办数据〔2023〕130号),经单位申报、各地审核推荐和专家评审,拟将河南中钢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于大数据的钢铁信息交互平台”等46个项目列入2023年河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项目,现予以公示。
本批计划共安排公路运输场站建设项目28个,安排投资5054万元,其中省补资金2773万元(省燃油税转移支付资金),地方自筹2281万元。具体为:公路客运站建设项目4个,安排投资3106.69万元,其中:省补资金1353万元,地方自筹1753.69万元;乡镇运输服务站项目14个,安排投资1324.71万元,其中:省补资金797万元,地方自筹527.71万元;水毁客运站项目10个,安排投资623万元,全部为省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