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公开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数据资源 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广西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总体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规范有序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促进公共数据资源高效流通,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对该稿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22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可在公告期内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在线提交等形式反馈,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8号2116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韦冬,17776678399。

电子邮箱:lyjsjzl@gxi.gov.cn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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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