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大数据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方向) 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贵安新区数据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部署,落实《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贵州建设方案》(黔数据领〔2025〕3号),加快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促进行业数据价值释放,培育壮大数据要素市场,组织开展2026年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方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可信数据空间

支持企业、行业、城市、个人、跨境可信数据空间建设,实现可信管控、资源交互、应用开发和运营管理等功能,推动打造一批价值共创场景,支撑数据要素价值释放。

(二)高质量数据集

支持围绕科学研究、工业制造、文化旅游、农业农村、智慧能源、交通运输、金融服务、医疗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建设一批具备先进性、创新性、示范性多模态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持续推进高质量数据供给,促进数据集建设与模型应用协同发展。

(三)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1.支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鼓励公共企事业单位参与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支持对公共数据资源进行归集治理,支持对授权范围内的公共数据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形成一批效益明显、示范性强的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

2.支持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支持企业开展数据治理和质量管理能力建设,构建覆盖企业经营重点环节的数据资源体系,加强多源数据整合分析与价值挖掘,开发一批企业数据产品和服务,赋能企业经营模式创新,带动产业链协同发展。

3.支持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支持企业依托可信数据空间、区块链、隐私计算、匿名化等技术模式,建设覆盖数据流通全过程的安全管控能力,探索针对不同敏感级别数据及应用场景,实施差异化的安全防护与合规管理措施,构建安全可信的数据流通环境。

(四)数据市场培育

支持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培育。支持各类机构创新数据流通交易模式,提高数据流通交易规模和效率,培育壮大数据市场生态。支持各类机构围绕数据资产入表、价值评估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探索数据资产化实现方式,推动数据资产合规利用、规范管理。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贵州本地注册的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两年信用良好、无重大安全事故、无违法记录。申报项目建设方案可行并已落实自有资金,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除上述申报条件外,各申报方向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可信数据空间项目方向。申报主体应为行业龙头企业、平台企业、中大型企业,建设参与企业可联合申报,申报主体应具有较为丰富的数据资源基础和生态引领能力,获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优先。

(二)高质量数据集项目方向。申报项目具备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高质量数据集需符合法律法规及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要求,无数据产权争议。

(三)数据开发利用方向。针对公共数据开发利用项目,申报主体需为贵州省公共数据服务平台注册的授权运营机构或开发利用机构,其数据产品和服务应具备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针对企业数据开发利用项目,申报主体需明确负责数据治理的部门或机构,具有数据资源化、价值化能力;针对数据流通安全治理项目,申报项目需具有一定先进性、创新型和示范性,适合向社会公开推广。

(四)数据市场培育方向。申报主体在数据流通、数据资产等方面有一定经验,申报项目具备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具有较为成熟的商业模式和推广价值。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单位通过登录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网站(https://dsj.guizhou.gov.cn/),点击“贵州省大数据项目管理平台”链接,登录“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基金)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并将相关材料(详见附件)上传系统,于2025年8月4日(周一)前通过系统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二)请各级数据发展主管部门指导辖区内符合要求的项目单位进行申报,严格把关项目的可行性及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对项目进行筛选排序并出具推荐文件,将项目汇总表作为推荐文件附件提供(表格模板通过系统下载)。

(三)项目申报、审核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严禁和杜绝任何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联系方式

可信数据空间:黄籽渝  18985591052

高质量数据集:胡琼元  18798899597

数据开发利用:袁  波  18586658769

数 据 市 场 :吕 东  18198344340

附件:

1.项目申报资料要求.docx

2.项目申报指标.docx

省大数据局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