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市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三年上、五年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国资委发〔2024〕43号


各市属国有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宜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的部署要求,发挥科技创新第一生产力作用,推动科技服务和主导产业融合发展、推进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经我委研究,现印发《市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三年上、五年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1.市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三年上、五年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2025年市属国有企业“一企一策”科技创新考核指标 

                  宜宾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1

宜宾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三年上、五年强”专项

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宜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发挥科技创新第一生产力作用,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集中攻关,推进市属国有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科技创新发展,为宜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国资国企更大力量,着力提高全市市属国有企业科技研发投入强度,提升科技创新整体水平,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的部署要求,推动科技服务和主导产业融合发展、推进企业绿色低碳转型。以量化考核为“指挥棒”,以活化机制为“动力源”,搭建平台、推进项目、强化激励,引导市属国有企业突出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有序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和水平,推动宜宾产业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

二、主要目标

市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三年上、五年强”专项行动中,企业研发经费和研发投入强度每年保持刚性增长;发挥国有企业、大型企业集团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市属国有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助力我市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

第一阶段:“2025年—2027年”前三年实现“上台阶”。市属国有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和研发投入强度年均增幅均要高于全省地方国企年均增长水平(五粮液集团公司除外)。其中,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研发投入强度年均增速达到16%以上。到2027年底,市属国有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研发投入强度增速进入全省地方国有企业第一梯队。在相关业务领域大规模推广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和产品,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服务用车、运输车、商务车、各类作业车等车辆新能源化。

第二阶段:到2029年底实现“强实力”。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5%小于3%的市属国有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年均增速需达到10%以上,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以上的市属国有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年均增速达到8%以上(已达到2%研发投入强度且小于2.5%的,增速目标按梯度进行考核,参照国家级技术中心出具的考核指标:主营业务收入500亿元以上的企业,基本要求为1.0%;主营业务收入100~500亿元的企业,基本要求为1.5%;主营业务收入10~100亿元的企业,基本要求为2.0%;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下的企业,基本要求为3.0%。)。到2029年底,市属国有工业企业(五粮液集团公司除外)研发投入强度、研发投入强度增速均进入全省地方国有企业前列。作为“龙头企业”,五粮液股份公司、天原集团、丝丽雅集团要力争运用科技创新力量做强主业,成为全国领先的行业标杆;作为“要素支撑企业”,宜发展集团、市商业银行、长担公司等企业要发挥国有资本的引领作用,着力构建“科技-产业-金融”良性互动体系,为产业发展提供多极多点支撑。

三、重点举措

1.建立研发投入刚性增长机制。强化研发投入预算管理,各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投资计划时,要安排研发资金投入,力争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高于全国同行业先进水平,并逐年持续稳定增长。鼓励市属国有工业企业设立专款专用、独立核算、不纳入保值增值的研发准备金。强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持,根据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规模,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安排资金重点支持市属国有企业承担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科研、技改)项目,以及正在培育且具较好发展前景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载体、创新实践(培训)基地等。

2.建立创新项目建设推进机制各企业要结合自身基础、产业特点,瞄准全市经济战略主攻方向,聚焦白酒、动力电池、晶硅光伏、数字经济“四大产业集群”,针对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智慧交通、新型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前沿技术开展专项攻关,努力攻克一批制约企业创新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打造一批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高市场占有率的名优特产品,逐步构建具有宜宾国企特色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加速推进工业互联网企业上云、工业电子商务、数字经济、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模式新业态应用。鼓励企业投资、并购前景广阔、技术先进、行业领先的创新型企业或研发机构,加速补齐创新研发短板。

3.建立研发创新平台培育机制。坚持高强度投入、多维度推进,瞄准技术孵化推广、技术创新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评估鉴证等领域,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创新孵化中心,逐步形成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服务体系。“鼓励企业积极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研发中心、制造业(产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公共技术平台等。”鼓励国有企业积极申办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院士工作站、院士合作重点单位、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等。加强与中央企业、省属企业、民营高科技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合作,联合组建技术创新联盟、创新联合体、创新工作室,实施创新平台共享共建,推进产业技术协同创新。支持企业对本企业新打造的国家、省级和市级各类创新平台给予不同额度的现金奖励。到2029年底,市属国有企业“一院一室两站两中心”(“一院”指“智能制造”产业研究院,“一室”指智能制造样板实验室,“两站”代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两中心”代表智能制造创新中心和培训中心)研发平台达到15家,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实现全覆盖。

4.建立绿色低碳转型推进机制。发挥市属国有企业、大型企业集团示范引领作用,率先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在相关业务领域大规模推广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和产品。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积极参与行业共性技术问题攻关和推广应用,加强企业质量品牌培育建设,探索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提升企业自身质量管理水平,引导民营企业参与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按照省、市部署,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关于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的指导意见》实施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在相关业务领域大规模推广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和产品,推进锅炉、电机、电力变压器、制冷、照明、家电等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市高投集团等企业要积极争取中、省在晶硅光伏、动力电池等领域的创新资源,探索创建或联建重大绿色技术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丝丽雅集团公司、三江集团公司等企业要采取“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机制,率先在竹产业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领域开展技术研发,力争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形成一批重点创新产品。

5.建立创新人才引入留住机制。坚持引育并举、分类分级、综合施策,深入实施“招才引智”工程,采用全职引进、柔性引进、离岸引进等灵活多样、精准高效的方式,大力引进一批能够引领产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的高精专人才,根据市场化原则给予现金奖励。支持企业量身定制高端特聘职位,引进一批行(产)业高端人才、科技带头人、项目创新骨干等到企业任(兼)职,“一才一策”实施聘期管理和协议工资。鼓励工业类、科技类企业建立首席专家、首席技师制度。积极探索实行科技攻关“揭榜制”、首席专家“组阁制”、项目经费“包干制”。到2029年末,市属国有企业新增引进或培育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100名以上,聘任“两院”院士或国家级人才1名,领军人才等高端人才总量增长5名以上,每年新增市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以上,到2029年末达到50个。

6.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机制。支持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分红,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入用于人员奖励的部分在工资总额单列,不纳入当年工资总额基数,对实施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企业在工资总额上给予适度支持。赋予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权,鼓励企业根据各自业务特点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机制,企业研发团队及重要贡献人员可按照一定比例分享科技成果转化转让净收益。允许企业制定相关制度,在税后利润累计形成的净资产增值额、科技成果项目转让或许可净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对研发团队及重要贡献人员给予股权、现金奖励。

7.建立科技创新目标考核机制。根据企业类型实施分类考核,统筹设置资金投向、创新平台建设、争创科技奖项、建设科技项目、创新人才引进、科技成果转化、绿色低碳转型等指标,加强考核权重,将科技创新、考核结果与企业领导人员绩效年薪直接挂钩,未完成年度考核目标的,按照规定予以扣分。将各企业年度新增研发费用视同利润加回,将实施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的研发费用视同利润双倍倍加回。将企业收购创新资源、模式和业态创新等方面所发生的相关费用视同利润追回。对于科技创新取得国家级和省级重大成果的,在企业领导班子经营业绩目标责任考核中,视情况给予加分奖励。市国资委对各市属企业“一企一策”制定科技创新考核指标(各企业考核重点及具体指标详见附件),各市属企业要对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一企一策”制定科技创新考核指标并报市国资委备案,分级分层激发企业科技创新动力。

8.建立研发创新正向激励机制。对实施重大创新项目的企业在工资总额上予以支持,建立更具灵活性和市场竞争力的工资总额动态调整机制。支持集团公司对所属“科改示范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单列制度,不列入集团公司工资总额预算基数、不与集团公司经济效益指标挂钩。支持企业采用股权形式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激励基金购股、项目跟投,现金形式的收益增值分享、中长期业绩奖金、岗位薪酬,以及技术入股、优先购买股份等激励方式,充分激发创新活力。鼓励企业对获得国际性、国家级创新成果奖和省级重大科技发明奖的团队(个人)给予不低于100万元奖励;对为企业创新成果做出显著贡献的团队(个人)给予不低于50万元奖励,两个奖励均上不封顶。鼓励企业广泛开展岗位创新、微创新、技术革新等,对员工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被采纳的给予物质奖励,奖励资金在企业预算中单列。鼓励企业组织专门力量,研究学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主动对接相关政府部门争取支持,真正把每项政策红利用足用好用到位。

9.建立容错免责机制。对符合相关规定程序,符合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方向,实施科技创新项目过程中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没有违法违规操作、没有利益输送、没有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但因技术路线选择失误导致难以完成预定目标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经调查认定后,免予责任追究,同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为后续研究路径等提供借鉴。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工作,推进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把市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三年上、五年强”专项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组建专门机构,高起点谋划、高强度投入、高标准推进,统筹管理科技创新工作。制定《市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三年上、五年强”专项行动落实方案》,建立目标清单、责任清单、效果清单,于每年2月14日前,报送企业年度科技创新情况分析报告到市国资委科技创新科。

2.强化督导检查。市国资委将建立市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三年上、五年强”考核评估机制,严格按照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对各企业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纳入专项巡察。建立定期通报排名和函告、约谈等机制,对推进和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3.营造创新氛围。强化新时代科技创新宣传,加大在中央、省级、市级主流媒体宣传力度,并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媒体、网络信息平台等,及时总结宣传各企业深入开展市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三年上、五年强”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创新成果和先进典型等,讲好国资创新故事,把企业发展与国家战略、全市部署、全球机遇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引领和推动我市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附件2

2025年市属国有企业“一企一策”科技创新考核指标

序号

企业

建议考核权重

(企业年度考核指标)

重点考核内容

1

宜发展集团

5%

综合金融服务,2025年目标值为市、县(区)国有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不低于200亿元。宜发展集团作为全市唯一一家AAA级信用评级企业,应发挥国有资本的引领作用,增强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能力,为构建“科技-产业-金融”良性互动提供资金要素保障,为重点项目和主导产业提供多极多点支撑

2

五粮液集团

2%

2025研发经费投入不少于8.3亿元,至少承接1项国家、省、市科研项目。支持有实力的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围绕工业互联网底层架构、工业软件根技术、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公共算法集、区块链底层技术等领域,推进关键软件技术攻关

3

天原集团

5%

研发经费投入强度(研发经费占制造业销售收入的比例),2025年目标值3%。天原集团作为四川省天府综改企业中的科技型企业,该指标是衡量企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指标

4

丝丽雅集团

5%

研发经费投入强度(研发经费占企业工业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2025年目标值1.5%。以“绿色生态”为核心的科技创新理念持续融入到产业链整合过程之中,丝丽雅集团在整个西部地区纺织产业中,人才、产品研发设计、终端品牌打造等方面影响力不断提升,力争在“十四五”期间,打造4-5个“宜宾造”知名纺织品牌,与纺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一道,为宜宾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5

三江集团

1%

2025年信息化建设目标值为综合办公硬件(计算机终端)建设率完成42.1%(台式计算机43.5%便携式计算机:32.5%)

6

市商业银行

1%

2025年信息化建设目标值为综合办公硬件(计算机终端)建设率完成61.1%(台式计算机75%便携式计算机:35%)

7

市建投集团

1%

2025年信息化建设目标值为综合办公硬件(计算机终端)建设率完成36%(台式计算机37%便携式计算机32%)

8

新产投集团

1%

2025年信息化建设目标值为综合办公硬件(计算机终端)建设率完成48%(台式计算机47%便携式计算机50%)

9

科教集团

2%

2025年信息化建设目标值为综合办公硬件(计算机终端)建设率完成96%(台式计算机100%便携式计算机68%)提供科研要素保障情况(根据市科技局提供情况进行打分)

10

酒茶集团

2%

2025年信息化建设目标值为综合办公硬件(计算机终端)建设率完成37.5%(台式计算机40%便携式计算机17%)

11

宜宾机场集团

1%

2025年信息化建设目标值为综合办公硬件(计算机终端)建设率完成47%(台式计算机47%便携式计算机47%)

12

蜀南文旅集团

1%

2025年信息化建设目标值为综合办公硬件(计算机终端)建设率完成19%(台式计算机19%便携式计算机19%)

13

市公服集团

1.5%

2025年信息化建设目标值为综合办公硬件(计算机终端)建设率完成7%(台式计算机7%便携式计算机7%)

14

长江担保集团

2%

2025年信息化建设目标值为综合办公硬件(计算机终端)建设率完成17%(台式计算机21%便携式计算机3%)

15

文广传媒集团

3%

2025年信息化建设完成100%软件正版化工作

16

国际会展集团

3%

2025年信息化建设目标值为综合办公硬件(计算机终端)建设率完成19%(台式计算机18%便携式计算机25%)

17

数产公司

2%

2025年信息化建设目标值为综合办公硬件(计算机终端)建设率完成6%(便携式计算机)

18

高投集团

2%

推进数字化转型进程2025年完成“数字差旅”项目,实现出差流程数字化

19

产城公司

2%

开展2025年信息化建设中,完成2套信息系统重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