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同意宜兴至长兴高速公路江苏段开征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苏政复〔2021〕8号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宜兴至长兴高速公路江苏段开征车辆通行费的请示(苏交控〔2020〕44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宜兴至长兴高速公路江苏段于建成且符合通车条件之日起纳入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实行封闭式联网收费,收费经营权归江苏宜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所有。

二、宜兴至长兴高速公路江苏段设张渚、云湖2个匝道收费站。

三、宜兴至长兴高速公路江苏段为经营性收费公路,收费期限25年,收费标准为一类客车0.55元/车公里,其他客车车型收费标准按系数递增;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按全省统一标准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