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江苏宁锡常接合片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21〕1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江苏宁锡常接合片区)实施方案》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职能,认真组织实施,支持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江苏宁锡常接合片区建设。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