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加快开展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 (试行)的通知

徐政办发〔2021〕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徐州市加快开展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 (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