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地市(州)人民政府:
在贵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程自启动以来近三年,建设进展顺利,成效明显。目前加入合作共建行列的已达24个省(自治区)138个地市(州),共认定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1629个,产品加工企业116个,批复建设17个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配送中心(分中心)及通关(增城)便利区,为进一步拓展、畅通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的流通渠道,给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程营造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广州市已启动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交易中心建设。建成后,将为企业进入大湾区消费市场提供最为便利的通道,成为全国各地丰富的优质农产品输入粤港澳大湾区一个畅通的桥梁。
我办在日常巡检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溯源平台)时发现,有的产品配送中心(分中心)在溯源平台登记流通的产品数量非常少,有的运营工作长期不正常,在溯源平台登记流通的产品数量时有时无,有的甚至长期报告处于建设中,久未投入运营,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的全局性、协调性。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以新的格局持续提升建设水平”等有关要求,现商请贵地按照《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方案(修订)》《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流通体系建设管理规则》(见附件1、2)等文件规定及产品配送中心(分中心)的建设目标,以承接相关地区丰富的优质农产品输入粤港澳大湾区,或在当地城市群辐射拓展业务为要求,加强对辖内产品配送中心(分中心)的监督管理,督促建设运营单位履职尽责,保障辖内产品配送中心(分中心)持续正常运营。对无法完成要求的应及时更换建设运营主体。下一步,我办将按照《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流通体系建设管理规则》第十九条规定,对获批的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配送中心(分中心)进行资格有效性续展审核。审查合格的,予以延续;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延续。
专此函达。
附件:1.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方案(修订)》的通知(穗农〔2020〕129号)
2.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流通体系建设管理规则》的通知(大湾区菜办〔2020〕26号).doc
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作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
(联系人:陈首钢,联系电话:020-37324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