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1〕4号)的有关规定,铜陵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铜陵市铜官区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片区一片区(编号:TL3407-2022-1)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社会公众、成片开发范围内社区、居民代表的意见。现将方案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铜官区分局反馈。
一、成片开发基本情况
本片区位于铜陵市铜官区北部,东至天山大道,南至老芜铜铁路,西至泰山大道—石城大道北段,北至翠湖六路;涉及铜官区新城办事处谢垅居委会、工农居委会,总面积251.0965公顷,其中农用地4.2112公顷,建设用地246.8853公顷,未利用地0.0000公顷,拟征收土地面积8.7485公顷。
二、成片开发的必要性、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1、成片开发必要性:成片开发是落实铜陵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需要、落实铜陵市城市总体规划目标的需要、满足片区与市经开区产城融合的需要。
2、成片开发主要用途:成片开发区域内用地主要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文化用地和教育用地。
3、成片开发拟实现的功能:通过成片开发,主要实现的功能是居住生活功能、综合服务功能和绿地休闲功能。
三、规划符合性
成片开发区域位于批准的《铜陵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2018年修改)》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集中建设区范围内,可以视同位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经与安徽省自然资源厅“一张图”系统套合,不涉及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四、成片开发计划
成片开发区域内拟建项目包括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文化用地、教育用地、防护绿地和公园绿地等,《方案》实施期限为2022年,方案实施符合铜陵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实施计划,成片开发计划具备可行性。
五、成片开发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
成片开发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为54.61%。其中基础设施用地比例为0.10%,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比例为31.72%,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为22.78%。满足《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皖自然资规〔2021〕4号)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占比不低于40%的要求。
六、成片开发的土地利用及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方案》通过科学确定年度成片开发的规模、用途及规划强度,有利于实现布局集中、配套完善、结构完整的城镇建成区;有利于带动区域产业发展活力,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和土地集约利用,提升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有利于吸引优质项目和人才,为当地人民提供大量隐性就业岗位,促进社会稳定;有利于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改善,增强生态服务功能。
七、落实被征地群众安置补偿、维护群众利益的计划措施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将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铜政〔2017〕31号)和《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铜政〔2017〕32号)规定执行。
八、意见反馈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社会公众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铜官区分局(地址:铜陵市铜官区乌木山社区木鱼山大道666号、邮编:244000、联系人:王志成、联系电话:2207899)书面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