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全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

徐委办〔2020〕84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驻徐各部省属单位:

《关于推进全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若干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关于推进全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新型基础设施的决策部署,抢抓新一轮产业布局和转型升级机遇,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系列部署要求,坚持“顶层规划与工作推进同步、基础建设与制造应用同步、自主发展与对上争取同步”,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建用并举、政企协同,引导各类新型基础设施布局落地,拓展新型基础设施场景应用,构建完善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

(二)主要目标。到 2022年,全市基本建成高性能、优服务、低成本的新型基础设施生态系统,建设规模和创新能级全省领先,成为淮海经济区数字经济发展高地和区域中心城市新基建典范。基础设施加快完善。按年度滚动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完成实物投资量超 1500亿元,新建 5G基站 1万座、电动汽车充电桩 4000个,新增轨道交通总里程达 80公里。新产业新动能加快培育。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年均增速高于规模以上工业 3个百分点,电子信息制造业规模超 300 亿元,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 3000亿元。应用场景加快拓展。加快建设“城市大脑”智慧城市平台,推动开放公共示范应用场景,推广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机器人、智能终端、高清视频、虚拟现实等技术应用,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兴业态不断壮大。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顶层设计

1.注重规划引领。结合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中超前谋划新基建计划,建立健全人才、财政、组织、激励等保障机制,推动各类要素聚集,夯实发展基础。积极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争取纳入国家、省“十四五 ”规划,为徐州未来发展提供动力。(责任单位:市委研究室、市政府研究室、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人才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等)

2.加强政策研究。加强对国家、省新基建领域相关政策文件的研究、宣传和解读,及时制定出台我市工作推进措施。(责任单位:市委研究室、市政府研究室、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城建重点办、市住建局等)

(二)推进项目建设

3.加快“基建类”项目建设。抢抓新一轮发展机遇,聚焦重点领域,大力推进以 5G网络、物联网、车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等为代表的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以智能交通、智慧能源为代表的融合基础设施建设,以重大科技、产业技术创新为代表的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确保 5G无线网、地铁网络覆盖、高铁网络覆盖、城市轨道交通、国家级工业互联网研发中心等项目按期投产,不断提升全市基础设施功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建重点办、市住建局、市国资委等,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区]

4.加快“关联制造类”项目建设。依托新基建带来的现代化功能技术平台,重点发力制造端,加快制造业数字转型。推进鑫晶半导体大硅片、富港电子 5G高速数据线、天和通讯硅基氮化镓高性能芯片和器件等项目建设,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奠定基础。加快徐工特种起重机械、智能立体车库、海上风电轴承等项目建设,为智慧交通、智慧能源基础设施提供设备支持。推进开沃新能源乘用车零部件、巨电动力锂电池、普乐新能源电池组件等项目建设,加快构建智慧能源产业新高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等,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区]

5.加快“关联应用类”项目建设。围绕公共卫生、工业生产、公共事业、公共安全、智慧城市、智慧农业、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和场景,以规模化应用需求带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儿童医院互联网医院、徐州文旅服务总入口等项目建设,推进智慧医疗、智慧文旅发展。围绕徐州城市大脑、新沂智慧化建设、睢宁社会化治安防控提升等工程,不断提升安防、环保工作水平。加快智慧物流管理系统、徐州电力智慧运检等项目建设,强化智慧物流、智能化电网巡检等场景应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城建重点办、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徐州供电公司等,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区]

(三)争取上级支持

6.加大政策资金争取力度。充分利用国家和省稳投资机遇,积极对接国家、省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中央预算内资金等申报工作,努力推进我市符合条件的项目享受扶持政策,力争 2020年申报中央资金量实现新突破。对我市具有首创性、引领性的重点项目,全力争取纳入国家、省项目盘子,为上下游产业链项目招引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建重点办、市住建局、市国资委等,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区]

7.积极争取中央企业项目落地。对 5G网络、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轨道交通等由中央企业组织实施的,以及非我市管辖权限范围内的项目,牵头单位要主动与项目投资方密切联系,了解相关布局规划和建设计划,强化各类要素保障,服务企业尽快开展选址、规划、征拆等前期工作,推动项目加快实施、尽早投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城建重点办、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委等,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区]

(四)强化要素保障

8.强化政策金融服务。进一步放大科技创新、人才、产业等财政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制定操作办法,对新基建领域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平台予以优先支持。特别对符合疫情期间支持政策的企业、项目给予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探索设立新基建产业基金,并引导已设立的产业基金将我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作为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充实基金项目库。支持企业利用产业基金、创投基金、企业债券、政策性融资担保、信保基金、科技小贷、互助周转金等融资工具和方式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人才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徐州银保监局分局、人行徐州市中心支行等)

9.加强用地用能保障。结合城市总规和产业布局,提前做好土地储备,优先保障新基建项目建设,为新基建领域留足发展空间。将 5G基站等重点项目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确保正常建设。对于特别重大的新基建项目,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帮助争取上级支持,优先保障用地需求。积极协调煤电油气等能源供给,优先保障新基建领域的用能需求,同时合理调整能耗指标,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城建重点办、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徐州供电公司等)

10.完善人才保障机制。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关于加快建设淮海经济区人才高地的意见》(徐委发〔2018〕8号)等政策,大力引进新基建、数字经济领军人才(团队),加强专业技术型、职业技能型和企业管理型等人才的招引培育力度。注重外部招引和本地培育相结合,强化本地人才发掘、培养。深化产教融合,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资源布局、培养模式,健全校企联合人才培养机制,构建适应新基建及关联产业需求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等)

(五)优化发展环境

11.组建产业联盟。建立经费保障机制,支持组建以通信运营商、数字经济企业、高校、研究机构、媒体、金融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徐州市新基建新经济发展联盟,开展相关领域课题研究、监测分析等,实施新基建重大项目第三方评估。搭建新基建、数字经济公共平台,组织开展研讨会、交流合作会及展览等活动。对接各类新基建、数字经济发展基金,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组建徐州市新基建、新经济发展智库机构,提供科学决策咨询服务支撑,定期发布徐州新基建新经济发展白皮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城建重点办、市财政局等)

12.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服务,推行以负面清单为主的产业准入制度,包容鼓励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有序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秩序。根据项目轻重缓急,结合各地投资能力和财政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年度实施计划,注重防范化解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责任单位:市营商办、市政务办、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等,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区]

13.加大项目招引。围绕 5G基建、城市轨道交通、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重点领域,组织编制新基建招商地图,加快形成关联产业招商项目储备库。密切关注各行业和全产业链发展动向,推动各地、各部门(单位)常态化开展定向招商、驻点招商、敲门招商,提高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为全市新基建及关联产业发展提供项目支撑。[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等,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区]

三、组织保障

14.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徐州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各地要同步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强化统筹指导、组织协调和要素保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城建重点办等,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区]

15.建立项目包挂制度。精准化、动态化、常态化做好项目储备,对入库项目实施 “一项一人”包挂服务,推动在建项目尽快投产、新批项目尽早开工、储备项目提前启动。及时跟进国家出台的扶持政策,推动项目库正常接续、滚动发展。各地要结合实际同步建立项目储备机制,加大服务保障力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城建重点办、市住建局、市科技局等,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区]

16.健全部门会商制度。依托现有重大产业项目、城建重点工程推进机制,探索建立市重大办、城建重点办、智慧办等联合会商会办机制,强化跨部门、跨领域、跨行业多要素资源协调。加强适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软硬件环境建设,制定相关能耗、环保等监管政策,在电力、土地、税收等层面给予支持激励。对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中出现的选址、供电、资源开放、频率干扰等问题,强化研究论证,切实予以解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城建重点办、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徐州市税务局、徐州供电公司等,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区]

17.强化调度督导。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将相关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至各板块、各责任部门(单位),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工作实效。及时将项目成熟度高、年内可开工项目纳入市重大产业项目库予以推进。四个专项工作推进小组定期调度本领域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将推进落实情况报至市发改委,由市发改委汇总后报市委、市政府。市发改委会同各牵头单位定期对各地、各部门(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并通报各项任务实施情况,推动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城建重点办等,各县(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区]